角球是足球比賽中重新開始比賽的一種方式,屬于定位球,在遠古叫做“擊壤”,宋代這種行為叫做“拋榾”,意指球正好在球場邊界的角位,重新開球。以角球方式重新開局時,執行者要從守方半場的底線兩端和邊線夾角中向場內發起角球,從球發出之后受到踢擊開始,比賽重新開始。
英語翻譯:corner kick
詞語解釋:足球運動中的一種術語,角球發生后比賽重新開始。
角球的歷史
角球在1863年開始,到《足球競賽規則1873》中英足總規定了和現在的足球規則類似的角球。角球區的“角旗桿”出現在《足球競賽規則1875》當中,當時角球需要在角旗桿處踢出。到1913/14賽季,才提出了踢出角球時對方球員需要在角球10碼以外的規則,1924年國際足球理事會確定角球可以直接得分,1997年對這一規則進行修改,使得角球無法進烏龍球。在規則尚未完善時,曾經有球員輕微蹭一下球之后就開始進攻,這種發起角球的方式現在已經不被允許。
角球程序
角球發起時,球必須放在越過球門線時最接近的角球區內部。球必須放定,不再滾動,攻防球隊中的一名場上球員踢球,足球被踢并且出現明顯移動時,比賽回復,不需要將球踢出角球區。角旗桿不得移動,對方球員必須和角球有一定的距離。
判罰規則
角球的發起位置要根據出界點位在球門左側還是右側來決定,若足球從球門上方越過,以球門橫梁中央點為界確定到底偏向哪一邊。發球時角球發起人不得對草坪上的界線印記進行改動和破壞,放置足球時也不能出現超出或者正好壓在線上方的情況。